社会主义者所要解决的全部问题,如果把那些有关宇宙形成学说的幻象、梦想和神秘主义都撇开不谈,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问题:
第一个问题:
生产财富。
第二个问题:
分配财富。
第一个问题包括劳动问题。
第二个包括工资问题。
第一个问题涉及劳力的使用。
第二个涉及享受的配给。
从劳力的合理使用产生大众的权利。
从享受的合理配给产生个人的幸福。
所谓合理的配给,并非平均的配给,而是公平的配给。最首要的平等是公正。
把外面的大众权利和里面的个人幸福这两个东西合在一起,便产生了社会的繁荣。
社会的繁荣是指幸福的人、自由的公民、强大的国家。
英国解决了这两个问题中的第一个。它出色地创造了财富!但分配失当。这种只完成一个方面的解决办法必然把它引向这样两个极端;丑恶不堪的豪华和丑恶不堪的穷苦。全部享受归于几个人,全部贫乏归于其余的人,就是说,归于人民;特权、例外、垄断、封建制都从劳动中产生。把大众的权利建立在私人的穷苦上面,国家的强盛扎根手个人的痛苦中,这是一种虛假的、危险的形势。这是一种组织得不好的强盛,这里面只有全部物质因素,毫无精神因素。
共产主义和士地法以为能解决第二个问题。他们搞错了。他们的分配扼杀生产。平均的授予取消竞争。从而也取消劳动。这是那种先宰后分的屠夫式的分配方法。因此,不可能停留在这种自以为是的办法上。扼杀财富并不是分配财富。
这两个问题必须一同解决,才能解决得当。两个问题必须并为一个来加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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